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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4 10:04:00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及时诊断和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稳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教学活动按计划有序运行,根据《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检查暂行规定》(院教【2015】2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于11月16日11月27日开展为期两周的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院、系(部)两级期中教学检查小组

1. 院级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长:崔庆华 

副组长:曹前贵  郑德忠

 员:罗为华 毛友新 张冬菊 张新丰 孙祖勇

2. 系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由各系主任、副主任(助理)、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组成。

二、教学单位自查(11月16日-11月22日)

1.加强期中教学检查的宣传、组织和领导

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制定检查计划,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

各教学单位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等座谈会和研讨会,深入了解教学情况和学习状况,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详细记录学生对任课教师授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意见反馈。

3.加强教学指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各教学单位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一步落实院系(部)领导的听课要求,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状况;以教研室为单位检查教学资料和教学文件,逐步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做好观摩教学和评课座谈记录。教师通过观摩教学和互相听课评课等活动,规范教学,交流经验,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检查各级教学质量工程等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各教学单位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对承担省级和院级的各类项目进行检查,对项目进展进度缓慢、项目实施的实质性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要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项目能按期完成,尤其对2019年立项建设的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开展检查、结题、验收和总结推广。

5.检查教学基本材料并做好详细记录

各教学单位在期中教学检查中要对所有教师(包括校内外兼课教师)的教案、课件、授课进度计划、学生记分册、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基本材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青年教师)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针对突出的代表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6.做好院级职业技能比赛的实施方案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合肥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院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院教〔2020〕3号)的要求,根据本系部的工作计划做好本部门的院级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并明确比赛的各项安排。

7.顶岗实习和就业落实情况检查

2018级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校企合作的开展情况、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情况等。

8.期中教学的检查材料,做好分类归档工作。

三、系部互查与学院抽查(11月24日-11月27日)

系部互查

集中安排在11月25日开展,电子信息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艺术系和基础部,教务处组织分组相互检查,重点检查系部的自查情况、有关记录和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和结题情况,系统检查有关教学管理材料、课程标准和顶岗实习落实以及授课教师的教案、课件、授课计划、学生记分册、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教学文件资料。

(二)学院抽查

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将通过随堂听课,随机参与系部检查或互查活动,了解学院的教学情况和存在问题,指导督促改进。

四、检查总结与奖惩

请各教学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好相关表格,检查结果为部门和教职员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好准备,并撰写好检查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检查的组织安排,教师业务检查情况,学期教学活动的落实和完成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各级在研教科研项目的成果和进展情况,教师学生座谈会的意见和诉求等)。并于12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期中教学情况汇总表

 

系部:                                      检查日期:

 

姓名

检查项目

教案

课件

教学

进度

学生记分册(点名、提问、作业)

作业

次数

听课

节次

实习

指导

考核

等级




































































































填表说明:

1.考核对象:校内专任和兼课教师(校外兼课、兼职教师暂不参加考核)。

2.考核等级(系部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等级所占系部教师总数为优秀20%,合格与不合格合计不低于15%,其余为良好等级。

3.此表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至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