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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春季开学教职工返校须知

发布日期:2020-04-21 11:02:00 浏览次数:

                            ——给教职工的一封信

各位教职工:

为坚决贯彻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院教职工平安返校,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现将学校教职工返校须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须不晚于5月6日返回合肥。

二.外地返回合肥的须连续居家隔离观察14天;住校教职工须在宿舍自行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不得出校门。

三.返校教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持有“安康码”绿码;

2、返校前一个月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3、返校前一个月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4、返校前14天无国(境)外旅居史,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四.返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于正式返校前两天通过钉钉软件,在线填写返校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如实、准确、详细。经同意后方可返校。

五.教职工可乘坐学院校车或驾驶私家车返校,尽可能减少或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需乘坐交通工具,请保留好相关票据,务必要佩戴医用口罩或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开学后,教职工须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健康上报、配合开展防疫演练等工作,非本校教职工不得入校。

七.建议五一期间少出门或不出门,如有离开合肥(返回老家或外出旅游等)须提前向部门报告并报备人事处。

八.所有教职工须按要求上报活动轨迹,不得隐瞒谎报。

九.教职工应积极学习健康防疫相关知识,科学认知、正确认识、树立信心配合做好学院各项防疫工作。

十.其他相关事项,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学院相关要求执行。

 

 

人事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