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项资助资源,切实保证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认定工作原则
1、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为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各系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根据国家、我省和我院有关政策规定,规范认定工作程序,努力提高认定精准度,认定要覆盖到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儿
(5)残疾学生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6)烈士子女
同时要多关注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认定工作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各系要关注不愿意主动提出贫困生认定申请的贫困学生,积极主动做好心理帮扶,鼓励学生提出申请。
二、认定流程
2018、2019级在校生9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请 → 9月25日前完成班级评议、公示并上报所在系部 → 9月30日前完成系部审核、公示并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级新生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系应严格按照《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确定各班级和系资助工作评定小组成员名单,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认定标准,严格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此项工作。
四、各系于9月30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后,并按照《安徽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进行统计汇总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需提交被认定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
表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
表2:《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表3:《安徽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
表4:《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现实表现班级评定表》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8日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