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11号)的文件要求,2022 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 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 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 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 2022 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 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现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就业处审核,我校有以下114位同学符合求职补贴申请条件,材料初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2月12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通过电话向我院就业办进行举报投诉。
如有问题请致电:0551-6275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