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处室文件
教务处函[2021]7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保证学期结束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对期末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
一、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教材征订计划和教学安排
为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系部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教材选用要求,做好2020级(含2020级社招)的开课计划和教材征订工作(2021级新生开课计划另行通知),并于5月31日前填报《开课计划表》和《教材征订单》到教务处郑德忠处长审查。2020级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要在放假前落实到人,大二课表要提前预排。
二、安排好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质量,请各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暑假前安排好人员分工,负责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培养方案的初稿撰写。
三、做好2019级各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2019级学生顶岗实习(含跟岗实习)工作是本学期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系部要在学期结束前,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好顶岗实习岗位,分配好实习指导教师,明确辅导员老师和指导教师履行实习指导和管理的责任,同时根据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2019级学生文明离校等相关事宜。
四、做好本学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
(一)考试命题
1.各系部根据本系各专业的课程性质在每个专业选2-4门课程作为考试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于校历第十五周(2021年6月21-6月25日)进行。其余课程均由系(部)自行组织考核,部分过程性考核时点课程期末考核可以采取线上形式,所有考查课程必须于6月18日前结束,由各系确定考核形式,并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考查课程线下考核的试卷于5月28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印制。
2.各教学部门以教研室为单位,提前布置各门课程的命题工作。每一门课程均准备A、B卷两套试题供教务处选择。内容要求:题型多样(不低于5类);知识点覆盖面全部学习章节;重难点突出;主客观题比例适当(1:1左右);难易度适中;考试时间为90-100分钟;A、B卷重复内容不超过40%;每套试题均配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且主观题评分标准要明细。试卷使用统一的试卷模板(样卷),模板由教务处发给各系部。
3.命题完成后交由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验收,各教研室主任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试题一律退回返工。验收合格的试卷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系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并于6月4日前将考试课程的试题(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报送教务处路慧慧老师处。届时,如若发现仍有不合格的试题,将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并通报。另外,各系部也须同时将考查课的考试形式(笔试、小论文、课程设计、实践考试等方案)报送教务处,以保证这些课程的成绩评定有事实及材料依据。
(二)考风考纪
各系部、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第七章的有关条款,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强对考场的组织和监考工作。监考教师要严格考试纪律,按照规定做好监考工作,考生迟到半小时不得入场,考试一小时后方可交卷,确保考试的有序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及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学生。
(三) 阅卷与成绩登录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分别到教务处领取试卷、试卷封面、试卷分析表、考试样卷、答案及评分标准等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试卷批改和装订的有关规定》(见附件)执行。各教研室组织阅卷,有条件的集中阅卷,考试后一周内在“教务系统”录入学生学期考核成绩,形成学生数据信息,以备学生查阅。
各任课教师在阅卷、评分的同时做好试卷分析,并将试卷资料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考试卷封面→学生成绩登记表→考试情况分析表→课程小结→空白样卷→评分标准→考试卷(以学号由小到大为序排列)的顺序规范装订成册,交授课所在系部备查存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试卷批改和装订的有关规定
根据《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以及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状态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试卷批改及装订要求规定如下,请各系部、教研室和阅卷教师遵照执行。
一、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可到教务处领取试卷、试卷封面、考试情况分析表、考试样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记分表等相关资料。
2.试卷领取后必须在5日内完成批阅,各教研室组织阅卷,有条件的可集中流水阅卷。请完整、正确地填写试卷封面、考试情况分析表、成绩登记表等材料上的各项内容;
3.批改结束后到对应系部进行试卷装订、复核,装订一定要整齐、扎实;注意:不要将“考场签到表”装订到试卷中;
4. 试卷由各系部统一收齐后,教务处组织期末教学检查再次复核存档;
5.考查课试卷同样要按考试课的要求进行批阅装订(特殊课程如《素描》等除外),由各系部暂时自行保管。
二、试卷批改要求
1. 一律用红色笔批改,正确打“√”,错误打“〤”号;
2. 每大题得分打在标题左侧(每大题的小分标记统一用正分),要填写卷首每道大题的得分和试卷总分;
3. 试卷封面、分析表上的各栏要认真客观地填写,“复核人”一栏由各教研室主任或阅卷教师本人进行复核签字;
4. 凡卷面分数有改动的地方,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
三、 试卷装订要求
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整齐,装订顺序如下:
考试卷封面→学生成绩登记表→考试情况分析表→课程小结→空白样卷→评分标准→考试卷(按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