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月月等同志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的公示

2023-07-06 16:30:00

  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张月月、倪雪洁、姚颖南、刘娜娜、张惠、阚雨、陆洪、金梦仙、朱孟许、彭丹、蒋光俊、吕杰、王梓睿、程珣、王翦星、温家美、张育武、姜晓宇、李瑞萍、王宇航、何伟、杨露、王新祝、曹军、倪春艳、章世娇、束瑾、许瑞、张姣姣、田羽佳、黄翠薇、戴成龙、孙如、伍涛、夏昕、朱传宇、关飞、邹德海、徐红伟、汪莉芬、李子怡、解康建、夏春生、伍惠文、张荣荣、张婉悦46位同志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公示期间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事处办公室反映(须提出书面材料与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