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17:12:00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为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与学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效率和教学质量,根据《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规范管理规定》(院教[2024]11号)文件精神,现重申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的若干要求,希望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规范管理规定》及本通知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教师的课堂管理

(一)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全面负责。教师要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确实需要调课、代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二)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讲课,完善教学材料,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教师上课须携带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含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教材(教参)、教案、实验教学指导书(讲义)、教具(课件)、学生成绩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三)教师要严格加强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课前,主动合理安排好学生座位,注意调整学生座位布局,严禁学生扎堆坐在后排,空出前排。课中,对学生上课中的睡觉、玩手机等不当行为要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者,要及时向学生所在系(部)辅导员、教学秘书反映,系(部)和教学、学生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教师做好课堂管理。

(四)积极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广度和深度,激发学生保持良好的听课状态,倡导走动式授课,走入学生中了解学生听课情况,避免整堂课站在或坐在讲台讲授。注意搜集学生的反馈信息,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增强学生学习兴趣。

(五)要严格学生的上课考勤,小班上课要全部点名,大班合办上课要无规律的抽查点名,如实登记,并及时反馈给辅导员,对于学期缺课达总课时1/3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期末课程考试及补考。

(六)实训课教师要熟悉仪器、设备及维护保养状况,随时掌握实践教学的各类耗材储备,做好仪器设备、装置、工具、药品、试剂、活体、材料等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维护好实训室环境卫生工作。教学(或实训)结束,需安排好及时关闭电脑、电扇、空调、电源等教学设备。

二、学生的课堂纪律

(一)学生上课要携带教材、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玩手机,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文明、有礼貌,尊敬教师教学,服从教师管理。在课堂上不允许随便讲话、说笑、睡觉;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二)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学生在课堂上服从教师教学安排,座位尽量靠前,自觉保持文明与卫生习惯,不在教室内吃早餐零食,不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不在教学区抽烟、打闹。

(三)上课期间,禁止任何人扰乱教学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教室。前堂课未下课,后堂课的学生不得闯进教室抢占座位和在教室周围大声喧哗。实训课堂,学生自觉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训操作,操作严谨认真,测量、记录数据仔细、真实、正确;正确遵守各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撰写实验实训报告。

三、管理部门的监督

(一)教务处的督查

1.教务处要进一步加强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教学管理人员在各教学楼进行巡课抽查,了解教师上课情况,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教风建设;

2.教务处要定期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管理、设备条件、学院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学工部的督查

1.学工部要加强学风检查工作。要对学风状况进行督查,了解学生迟到、早退、上课秩序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学风建设;

2.学工处要督促系部辅导员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对教师反映经常上课迟到、旷课、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同学要核实情况,及时教育和处理。

(三)系部等开课单位的督查

1.各开课单位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组织师生学习学院制度,建立课堂教学的检查机制,安排人员落实课堂教学的常规检查,建立问题检查处理的台账记录。

2.各开课单位要加强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配合与协调,使教学工作与学生竞赛、社团活动等各项工作有序协调,坚决杜绝借活动之名无故旷课。

3.各开课单位要及时掌握和处理本单位课堂教学的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