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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学术交流及双创中心房屋承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18:30:30 浏览次数: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位于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在校生7000余人,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对校内新建三期学术交流中心和双创中心一楼部分房屋进行招租, 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租目的

通过招租,引进相关的经营服务项目,为学院校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便利、完善的生活服务。

二、招租形式 

按照议标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基本情况

(一)招租方: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招租情况:

1.招商标段划分:(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割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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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用途:承租人一旦投标租赁必须符合国家及合肥市的相关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房产使用方案施工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对承租人的要求

1.承租人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经营。承租人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2.学术交流中心招商范围严格控制在“生活超市、数码店、书店、体育用品店等”经营业态范围内。双创中心招商范围严格控制在“ 学术创新创业方向及相关”范围内。

3.一律不得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单方面无条件与承租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保证金,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

4.承租人应按学院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进行经营,承租人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5.承租人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增加设备等,须事前按消防、安全及学院其他标准要求做好设计方案和效果图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并出具书面通知书后方可进行,承租人及有关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接受学院的管理,有关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人在装修中,不能损坏房屋的原有承重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确保房屋外观的完整性。

7.承租人在承租房外的门头平面广告、霓虹灯、LED广告牌等户外宣传设施必须按照招租方要求的规范标准进行统一安装,门头广告设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学校提供单独计量的水电,承租人须按时缴纳水电费。

9.承租人须自行妥善解决由所经营项目引起的噪声、污染等各种纠纷,由此造成出租人介入纠纷的,出租人有权立即无条件中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承租期满,房屋装修产权归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承租期满后经出租人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

11.中标者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租赁协议,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协议到期退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四、承租事宜。

1.承租期限:

(1)五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对承租面积较大或一次交纳一年租金的,承租方具体合同期限可协商确定。

(3)给予2个月装修期。

2.房屋租赁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按半年缴纳租金。

3.签订租赁协议前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付清首次房租协议方为生效,协议期内每年房租必须在协议日期前十个工作日内交清。未经出租人同意,逾期拒不缴纳租金的,每逾期1日按日租金的两倍收取滞纳金,逾期十五日出租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承租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自身损失,并赔偿出租人损失。

五、其他相关费用的缴纳

(一)承租押金为一个季度房租。

(二)学院提供单独计量的水、电、空调能耗费以及公共卫生费等,按照相关标准核算后收取。

六、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一)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未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二)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且已取得相关经营项目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参加大中型超市竞标的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企业法人,并已取得超市的经营许可。

七、合同要求

(一)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人不能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墙体、屋顶、门窗、地板等),不能损坏或拆除电线、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箱、水表、原有水管、阀门、空调等房屋的附属设施。

(二)发生的水、电、通讯、卫生费、空调费等费用按学院规定的价格标准收取,由学院代收代支。

(三)不得从事任何违规活动。在经营期间,接受招租方监督检查。不得向第三方出租、转借、外包,一经发现,招租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承租权。

八、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承租门面房及经营项目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及管理方案。

(四)业绩及证明文件。

(五)投标书一式贰份,附投标报价表、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投标书应装入文件袋密封,封口处签名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六)投标人是单位的,应出具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

(七)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身份证原件予以核实,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要签字予以确认。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

十、标书投递

投标书于2023年2月8日16:00前送达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总务资产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程序与中标原则

1、招标程序

(1)提交标书(一正二副)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中午16:00。

(2)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未中标者,此款招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者,此款转作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事故处置应急准备金,合同期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待合同到期时如数无息返还)。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用户名: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开户行:徽商银行蜀山支行

账 号:1023701021000619769

 (3)投标报价:报价采用按年度支付甲方场地租金。

(4)由招标小组自主确立定标标准,定标参照依据:①投标价格②经营范围③承租面积④投标单位实力。

2、定标流程:

(1)由招标小组根据意向承租人的承租价格及经营业态等综合因素综合评定排名,确定入围单位。

(2)招标小组邀请入围单位议标。

(3)采用公正公平的招标原则,合理价中标。在招标、评标、履约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的不阳光行为,一律取消竞标、合作资格,学院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法律、经济方面的权利。学院在议标结束后采用书面形式只告知中标单位,学院对不中标者不做任何解释。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学校都不予退还投标资料。

(4)投标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现场,对招标书如有异议,应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二、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小组。

十三、投标地点及联系方式:

投标地点: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总务资产处

联系人: 舒老师    0551-62756639   

叶老师     0551-62756916   1395698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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