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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朱润发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0 13:25:49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可予以退学。

经系部上报,朱润发同学达到退学条件,经研究决定,拟对朱润发同学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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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