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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6 15:46:52 浏览次数:216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7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院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及流程

1.体检(48416日)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须参加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规定收取,由申请人支付。体检完成后,由人事处统一领取体检报告,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可根据医院要求复查;如复查结论仍不合格的,将不予参加此次认定。

2.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15日

人事处指导符合此次认定条件的教师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3.院、系、部初审(516520日)

院、系、部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小组,对申请人的申领资格进行初审,着重审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填写《2025年度申请认定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人事处。

4.现场确认(5月21—5月30日)

申请人本人在上述时间段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弃权。人事处在现场确认初审后,将初审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材料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依序按个人装订成册。

5.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4日—6月11日)

此项工作由安徽新华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6.内公示(6月16日—6月23日)

人事处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内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送测试结果。

7.上报材料(6月23日—6月25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至省教师发展中心审批。

8.证书验印(7月1日—7月4日)

本年度认定通过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学院通过“教师资格信息管理客户端(确认用户)”下载打印,证书签发日期以系统内设定的时间为准。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注:申请人犯罪记录核查由任教学校负责,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 号)进行体检并合格。我院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在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涉及教师职业发展权益,是师资队伍建设重要环节。各部门要积极动员教职工参与申报,重点组织新聘教师全员参加。相关部门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材料审核等组织实施工作。

2.各部门须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时完成个人申报、材料初审、教学能力测评等环节,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序衔接。

五、其他

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4月8日开始至7月4日结束,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8月下旬开始至11月21日结束,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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