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和引导,保障学生在公寓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在公寓内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 爱护公共设施,禁止在公寓内对着墙壁或其他公物练拳脚;禁止在公寓内或过道上进行打球、溜冰、跳舞、跳绳等运动。
二.门锁由总务统一配置、安装,学生不得自行换锁。宿舍钥匙仅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毕业、退学、外出住宿等需要办理退宿手续的,应在办理退宿手续时,将钥匙交回值班室;宿舍调整时须交回原宿舍钥匙,方可换取新宿舍钥匙;钥匙遗失,申请更换新锁的宿舍,在值班室登记后,由专业维修人员统一更换新锁,丢失钥匙者在交纳新换门锁成本费后领取新钥匙,其他同学以旧钥匙换领新钥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配制钥匙,如发现私自配制钥匙,予以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三.注意公寓内用电安全,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私自拆卸、改造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接线,包括(空调线路、水房、卫生间、楼道等公共电源供电);严禁使用劣质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电热毯、取暖器、电冰箱、微波炉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超过200W的电热器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予以处分,如擅自使用发生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四.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点蚊香,抽香烟,焚烧信件、杂物等。
五.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酒瓶等杂物;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六. 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如酒精、汽油、烟花炮竹、硫酸等);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细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的危险品进入宿舍。
七.严禁推销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学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楼幢夜间关门后,严禁爬窗翻门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作违纪论处,其发生的任何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多余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以防丢失;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和重大物件(如电脑等),大件物品出入公寓楼栋时要凭有效证件登记。如有需要,学生可以将贵重物品寄存到门卫室。
九.不得私自拆卸、移动、调换、搬出宿舍内的公物。公物损坏时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以上规定有与《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悖之处,以本规定为准。望每位同学自觉遵守!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