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其他就业相关事宜

发布日期:2022-04-29 11:00:00 浏览次数:

其他就业相关事宜

1.国家对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1)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4)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省内中小企业留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2.国家对引导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1)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2)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3)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3.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低保或者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后根据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附: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凭证材料。

5.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6.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7.什么是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业务。

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8.目前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哪些领域及地区?

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等。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领域。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容管理数据库服务、企业运营数据库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等领域。KPO包括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9.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财政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学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10.国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去哪些重要领域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要主动对接人才需求,积极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去就业。要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

11.什么是“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是国家级顶层战略。它将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一带一路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12.“一带一路”建设将给大学生就业带来哪些机遇?

“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

13.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被吸纳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高校毕业生。

吸纳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被吸纳高校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但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

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

1)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3)服务协议期限;

4)工作内容;

5)劳务性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14.科研项目服务协议的期限如何约定?履行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协议?

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5.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是否给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上保险?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户档如何迁转?服务协议期满后如何就业?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将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当地情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

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

16.毕业生服务科研项目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7.什么是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是具有国际性行为特征的组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经济目的,依据其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常设性机构。

国际组织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也可分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全球性国际组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联合国、欧洲联盟、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世界贸易组织等,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国际足球联合会、国际奥委会、国际红十字会等。

18.联合国的国际公务员有哪几种?哪些职位是面向高校毕业生的?

联合国的国际公务员主要分为三种:D类、P类和G类。D代表的是director,即高级管理人员;P代表Professional,即专业人员;而G则是General,即一般事务。

D类属于领导类职务,部分是在联合国内部一级一级晋升上来的,另外一部分则来自各国直接派遣,比如我国各部委派驻到联合国的工作人员。

G类属于基础性岗位,大多是行政、秘书等辅助性雇员,一般从机构所在国当地招聘。

P类是联合国的中坚力量,因此,对于想加入联合国的高校毕业生而言,最常规的方式,是参加联合国的YPP考试(即青年专业人员考试)。

19.什么是联合国青年专业人员(YPP)考试?

联合国青年专业人员(YPP)考试是联合国对原国家竞争考试(NCRE)改革后的考试项目,是联合国招聘工作人员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协助联合国在华举办。

青年专业人员考试的对象为初级业务官员(P1/P2级),由联合国秘书处每年根据各会员国占地域分配的理想员额幅度情况,邀请无代表性、代表性不足或即将变为代表性不足的会员国参加考试。会员国同意参加后,其国民可通过联合国网站报名参加本年考试。

联合国将对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初步网上筛选,确定最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一般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的测试组成。通过考试选拔的人员将进入联合国后备人员名单,当出现职位空缺时,由联合国从后备人员名单中选聘。

20.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提供哪些支持和指导服务?

1)提供“高校毕业生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为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和参加志愿活动等,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2)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结合国际组织人才需求,开展培养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将国际组织基本情况、招聘要求、职业发展路径等内容,纳入大学生就业指导教材和课程。

3)对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高校应给予保留学籍、计算相应学分等政策支持;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户口档案两年(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高校在制订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高校学生予以资助,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资助期限为3-12个月。详见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从全国优秀应届毕业生中选派实习生,前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及国际电信联盟进行实习,为期3-12个月,并可提供奖学金资助。详见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21.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需要哪些能力?如何在校做好准备?

1)语言水平

联合国有六种官方工作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和汉语。其中英语和法语最为重要,两者兼具的求职者进入国际组织有着天然的优势。联合国的很多机构在招聘时都要求应聘者能够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进行交流。除了要做到听说读写“四会”,更为重要的是运用这些语言进行沟通交流,比如能够进行协商谈判,做口头报告,在公众面前演讲,撰写相关报告或文件等。而且联合国要求员工必须能够与不同的对象进行交流,并做到有效、清晰、简洁、准确可信、能阐释复杂的问题,同时要有吸引力,便于对方理解。

在大学时期,要注重外语能力的培养,努力熟练掌握“听说读写”的基本技能,也要多锻炼使用外语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的实际运用能力。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参加托福、雅思等在国际上被广泛承认的语言水平考试,取得的成绩有助于申请国际组织的实习、志愿、正式工作项目。

2)综合素质

国际组织对所聘公务员的要求,不单纯是技术性、专业性的,更重要的是在任何职场都需要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尤其强调国际组织、跨文化工作所需要的某些能力,例如伙伴关系(partnership)、团队精神(team spirit)、协同配合(synergy)、互动(interaction)、相互尊重与理解(mutual respect and understanding)等。在工作中,要有意识的培养有效行为的能力,避免无效行为。

世卫组织有一个全球能力模版(Global Competency Model),反映了对国际公务员各方面能力的总体要求,分为核心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三大类,共13项内容,很具有参考价值。

 

以上内容来自于以下文件:

1、《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09〕123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5、《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

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8、《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1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112号)

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13、《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14、《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签订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