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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1 13:30:57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计3天, 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明职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联系畅通。学生工作部门和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以及交通等安全教育;宿舍管理部门要坚强节日期间的管理工作;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特此通知。